广州讨债公司
电话/微信:  13418131313
讨债公司微信二维码
首页>新闻资讯>讨债知识

追款公司: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5-29 03:43:02      发布者: 广州鑫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推荐案例:

  追款公司: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image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 关键词:追款公司


上一篇: 讨债公司:婚前有债务能起诉离婚?

下一篇: 讨钱公司:借条的标准格式范本

  • 省钱省心
    省钱省心
    广州讨债公司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
  • 专业高效
    专业高效
    广州要债公司专业团队、服务及时更新
  •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广州清债公司专业收账师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安全保密
    广州收债公司资料不外泄安全保密

友情链接:


广州讨债公司
微信二维码
电话/微信:
134181313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启星大厦E 座401
Copyright © 2022 广州鑫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4234353号
本页关键词: 讨债| 要债| 收债| 追债| 清债| 讨账| 要账| 清账| 收账| 追账| 索债| 收数| 讨帐| 要帐| 清帐| 收帐| 追帐| 催债| 催账| 催帐| 讨数| 要数| 清数| 收数| 追数| 催数| 讨款| 要款| 清款| 收款| 追款| 催款| 催收| 讨钱| 要钱| 清钱| 收钱| 追钱| 催钱
Copyright © 2022 广州鑫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页关键词:
广州讨债公司  广州要债公司  广州收债公司  广州追债公司  广州清债公司  广州讨账公司  广州要账公司  广州清账公司  广州收账公司  广州追账公司  广州索债公司  广州收数公司  广州讨帐公司  广州要帐公司  广州清帐公司  广州收帐公司  广州追帐公司  广州催债公司  广州催账公司  广州催帐公司  广州讨数公司  广州要数公司  广州清数公司  广州收数公司  广州追数公司  广州催数公司  广州讨款公司  广州要款公司  广州清款公司  广州收款公司  广州追款公司  广州催款公司  广州催收公司  广州讨钱公司  广州要钱公司  广州清钱公司  广州收钱公司  广州追钱公司  广州催钱公司